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光電與材料科技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 順序 |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 021212 | 國文 英文 數學 社會 自然 總級分 英聽 |
- 均標 均標 - 均標 - - |
- 6 3 - 5 4 - |
*1.00 *1.00 *1.00 *1.00 *1.00 - - |
50% | 審查資料 面試 |
- - |
20% 30% |
一、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二、數學學科能力測驗 三、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
|
招生名額 | 15 | ||||||||||
性別要求 | 無 | ||||||||||
預計甄試人數 | 45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1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100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 查 資 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40%、自傳(學生自述)60% 說明:自傳一篇約1000字,內容含求學經過與得失、申請動機、未來大學四年學習規劃、對未來的生涯規劃及人生期望,可併附成果作品、競賽結果或其他有利於審查資料。 |
|||||||
繳交資料收件 截止 |
106.3.27 | ||||||||||
指定項目 甄試日期 |
106.4.14 | ||||||||||
榜示 | 106.4.21 | 甄 試 說 明 |
1.甄試依據學生學習性向、學習態度、學習計畫、學系與產業認識、對答表現及專業競技等綜合表現評量,評分比重:表達能力佔50%,組織能力佔50%。 2.符合本校弱勢學生資格者,請於106年3月24日前,郵寄相關證明文件供審查。本校弱勢學生定義、規定、需檢附文件,請詳見本校簡章總則說明。 3.本系網址:http://www.omt.ntou.edu.tw/ 聯絡電話:(02)2462-2192轉6701。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 本系由本校光電所與材料所聯合支援,以培育光電與材料高科技人才。
2. 學生未來可直接報考本校光電科學研究所、材料工程研究所的碩士班,可申請本校「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最快可於五年內取得學士及碩士學位。 3. 本學系除注重理論與實務經驗外,更注重專題研究訓練。畢業後除可於各大科技公司從事光電與材料領域研發與製程工作,亦可朝教育、學術研究單位及政府機構發展。 4. 本系必修化學實驗及光學實驗相關課程,有視覺障礙、辨色力異常或精神障礙者,宜慎重考慮。 5. 招生名額內將優先錄取弱勢學生至多2名。 |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光電與材料科技學系 |
學測、英聽檢定 | 分發比序項目 | ||
科目 | 標準 | 1. 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2. 學測總級分 3. 學測數學級分 4. 學測自然級分 5. 學測英文級分 6. 數學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7. 物理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
||
校系代碼 | 02118 | 國文 英文 數學 社會 自然 總級分 英聽 |
-- 均標 前標 -- 均標 均標 -- |
|
學群類別 | 第二類學群 | |||
招生名額 | 5 | |||
可填志願數 | 13 | |||
外加名額 | 1 | |||
可填志願數 | 11 | |||
備註 | 1. 因光電與材料產業人才需求殷切,故本校在光電所與材料所支援下,共同成立本學系(學程),以培育光電與材料基礎科技人才。 2. 本系學生未來可直接報考本校光電科學研究所、材料工程研究所的碩士班;可申請本校「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最快可於五年內取得學士及碩士學位。 3. 本學系除注重理論與實務經驗外,更注重專題研究訓練。畢業後除可於各大科技公司從事光電與材料領域研發與製程工作,亦可朝教育、學術研究單位及政府機構發展。 4. 因本系必修有化學實驗及光學實驗相關課程,有視覺障礙、辨色能力異常或精神障礙者,宜慎重考慮。 5. 本系網址:http://www.omt.ntou.edu.tw/ 聯絡電話:(02)2462-2192轉6701。 |
學系 | 學科能力測驗及 英語聽力檢定標準 |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
同分參酌順序 | 選系說明 | |
---|---|---|---|---|---|
光電與材料科技學系 | - | 國 文 x 1.00 英 文 x 1.25 數學甲 x 1.50 物 理 x 1.50 化 學 x 1.00 |
1 | 數學甲 | 有視覺障礙或辨色力異常、精神障礙、不宜化學及光電相關實驗者,宜慎重考慮。 1. 因人才需求殷切,本校在光電所與材料所支援下成立本系,培育高科技人才。 2. 本系注重基礎,更強調專題研究訓練。 3. 畢業可就業於各科技公司從事製程研發工作,亦可報考光電所、材料所碩班,最快於本校五年內取得學、碩士,邁向學術或業界進階研發工作。 本系組受理符合登記分發及入學資格第十八款者。 |
2 | 物理 | ||||
3 | 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