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110 學年度研究所錄取生通訊報到事宜
確定錄取並「已完成網路登記」、「已繳交就讀意願書」之錄取生
(一)通訊報到期間:
110年06月29日(二)至110年07月06日(二),郵寄(郵戳為憑),相關應繳證件至錄取系所組,辦理繳驗證件手續(建議可採用掛號方式郵寄避免信件遺失)。
假若錄取生為本校學生且仍住校者,得親自至錄取系所繳驗證件,但需遵守防疫規定。
(二)通訊報到信封封面:
格式可由本校教務處招生組「招生資訊網」-「表格下載」-「研究所考試相關」-「博碩士班錄取新生_通訊報到繳驗證件用封面」下載。
(三)應繳驗證件:
含:①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②學位證書或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力)證件正本或影本。
錄取生係本國學歷者,得自行選擇下列其中一種方式繳交:
1、中文學位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之影本。
【請注意:學位證書影本需有原學校加蓋「核與原件相符」之戳印,或關防、鋼印等驗證章】。
【本校畢業學生可免蓋驗證章,統由錄取系所組與本校註冊課務組確認】。
2、中文學位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之正本。
採此種方式者,務請以掛號或雙掛號方式郵寄。學位證書正本預計註冊時,方由各錄取系所組發回,若暑假期間預計報考任何考試或其他原因需要,請預先影印學位證書備存。
(四)暫無法繳交學歷(力)證件者:
應填具「延遲繳交學位證書證明及切結」,經錄取系所同意後展延繳交,並應主動於切結時間內補繳。延遲之時間請各錄取系所依申請原因判斷,最後延期繳交日期:博士班為 110 年 08 月 31 日;碩士班為 110 年 09 月 09 日。
例外:教育部於 110 年 06 月 11 日函示:鑒於碩士生學位考試可能因為疫情延後,致影響辦理離校及領取學位證書時間,因前揭因素而無法如期繳交學位證書之博士班錄取生,得展延至 110 年 10 月 31 日。
※博士班:教務處招生組「招生資訊網」-「表格下載」-「研究所考試相關」-「延遲繳交碩士學位證書證明/補繳學位證書切結(博士班錄取生適用)」。
※碩士班:教務處招生組「招生資訊網」-「表格下載」-「研究所考試相關」-「延遲繳交學位證書證明/補繳學位證書切結(碩士班錄取生適用)」。
※應屆畢業生單純因為就讀學校因疫情而致學位證書延遲核發:
1、海大應屆畢業生:
交「延遲繳交學位證書證明及切結」。可勾選「其他因素」並註明「海大應屆畢業生,學校預計 7 月中後寄發學位證書」,錄取生本人簽名即可。
2、非本校校應屆畢業生(採下列其一方式):
(1)「原學校臨時畢業證明」、「延遲繳交學位證書證明及切結」:向原畢業學校申請臨時畢業證明寄至本校;同學將延遲繳交學位證書證明及切結(錄取生本人簽名即可)寄至本校,可在限定期間內分別寄出。
※適用於已確認具畢業資格但未拿到畢業證書之同學※
(2)錄取生「延遲繳交學位證書證明及切結」(原畢業學校註冊組核章+錄取生本人簽名)。
※適用於在暑修之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