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電機資訊學院光電與材料科技學系系主任遴選辦法」 規定辦理。
二、被推選人資格: 系主任候選人之資格為本系專任副教授以上之教師,
具有高尚品德、服務熱 忱及學術成就者,並通過最近一次教師評鑑,且符合本校相關法規之規定。
三、時間自公告日起至 114 年 3 月 14 日截止。
四、系主任任期三年,聘期自 114年8月1 日起。
註:系主任遴選意願表如下表,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