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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畢業考試至離校作業流程

壹、學位考試申請

1.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至少於前1學期提出「學位論文計畫申請書」,申請書請至教學務系統(http://ais.ntou.edu.tw/)申請,紙本送至系辦。

2.口試申請

第1梯次需要提前申請學位考試的研究生,約於每年5月向系辦提出申請,擬安排6月中旬辦理口試。

第2梯次比照本校教務處期程申請學位考試的研究生,約於每年6月向系辦提出申請,擬安排7月中旬辦理口試。

3.請至教學務系統列印申請文件,並將下列文件送至系辦

  • 申請書1式2份(需指導教授親筆簽名)。
  • 口試委員名冊1式1份(需指導教授親筆簽名)。

*口試委員需有職稱(例如教授、副教授、指導教授等)

*若校外考試委員在教學務系統中為「新增」,需填妥校外考試委員個人資料表,並將資料寄到助教信箱 yuz0452@email.ntou.edu.tw,俾系辦後續製作口試委員印領清冊。

  • 檢附歷年成績單1式1份(可至機器投幣申請列印)。

4.由系辦提系務會議審議,經行政簽核教務長決行,會知註課組確認列印口試委員聘書,

系辦收到口試委員聘書後會與口試及指導人事費印領清冊1式2份一同通知同學前來系辦公室領取。

 

貳、論文口試流程

1.收到聘書後再與指導教授商量安排口試日期及地點。

2.並至系辦填寫教室借用單確認時間及教室空間狀況,在上教學務系統登錄日期和地點。

3.論文口試初稿和委員聘書請自行送交各口試委員。

4.口試委員若自行開車前來,請事先至停車管理系統(https://nps.ntou.edu.tw/)申請停車事宜。

5. 列印學位考相關表格(請至本校教學務系統下載>碩博士系統>列印學位考相關表格)

  • 學位考試評分表,各委員1人1份。
  • 論文考試成績計算單1份,請於填寫完成後送至系辦備查,由系辦至系統登入成績,並送主任簽章後歸還。

*計算單總平均分數請國字大寫(零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拾)並寫到小數以下兩位,例玖拾點壹貳,分數請勿塗改。

  • 學位考試及格證明書:至少2份,需裝訂於學位論文中。
  • 學位考試委員審查意見表(一)各委員1人1份分別簽名。
  • 學位考試委員審查意見表(二)各委員1人1份分別簽名。
  • 學位考委會召集人論文審認簽核表1份,由召集人簽名。
  • 考試委員印領清冊1式2份,請於口試完當天請確認口試委員是否簽名並繳回系辦。
  • 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有延後公開需求時使用)需指導教授及學位考試委員簽名,勾選延後公開原因時請備註說明。

6.口試結束後,依口試委員意見進行論文修改至指導教授認可之版本。

7.論文格式務必依照學校規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格式規範1120607(https://academic.ntou.edu.tw/p/405-1005-5183,c1144.php?Lang=zh-tw)

8.並進行研究生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https://academic.ntou.edu.tw/p/412-1005-9449.php?Lang=zh-tw)經指導教授確認原創性比對報告內容低於30%之相似度

  • 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
  • 原創性比對報告書第1頁表。
  • 原創性比對報告書最後1頁比對報告。

9.論文定稿後請傳至國家圖書館授權之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https://cloud.ncl.edu.tw/ntou/)

含論文電子檔及授權書,若論文著作「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須延後公開論文(非前述三項事由者,不得申請),請填寫「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暨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並檢具證明文件,國圖審核通過後,系統會email通知,請列印相關資訊,再至系辦辦理後續離校手續。

*相關說明請參閱「學位論文繳交流程」及「建檔說明」(cloud.ncl.edu.tw/ntou/upload.php)

*授權書

[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授權書]簽名後,務必掃描上傳系統,正本請夾附送交教務處紙本論文中。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位論文授權書]簽名後,不用掃描上傳系統,正本請夾附送交海大圖書館紙本論文中。

10.初審完成後請依離校作業辦理送印論文等相關流程。

 

參、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宜

最遲需於7月底前辦理完成離校手續以免權益受損。

請參考https://omt.ntou.edu.tw/p/405-1064-102048,c7483.php?Lang=zh-tw

畢業證書發放為每年1月及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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