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第1學期,璞玉獎助學金

各位同學們好:

113學年第1學期,璞玉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囉!

本校璞玉獎助學金是為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

讓本校璞玉生以學習取代工讀,協助同學安心地就學、學習及實習。

 

一、申請條件 

申請獎助學金的同學們請務必詳讀以下公告事項:

1、補助申請通過,經濟不利學生為優先補助對象資格排序。

需經審核且按照教育部所公告之補助身份,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請見表格1)

2、各項助學計畫實際補助人數將依照當年度教育部補助經費機動調整。

3、璞玉就學協助獎助學金辦法於112年有更新,這學年有更多內容可以讓同學們選擇了。

4、需要成績證明文件截圖,若平均總成績未滿60只有操性成績不符合申請資格哦。

5需為在學學生,1122學期暫時休學者不得申請

 

二、申請類別

112年全新方案內容,同學可依照自已的時間安排,有更多選擇更自由!!

·    方案內容如下:

·    (一)課業能力輔導:課業表現獎勵輔導、享薦MOOCs璞玉獎勵輔導。

·    (二)就業能力輔導:專業職能學習輔導、專業證照取得輔導、實習輔導。

·    (三)關懷能力輔導:服務學習協助輔導。

·    (四)國際交流能力輔導:境外研修實習輔導、國際語言學習輔導。

·    (五)原住民實力輔導:原住民族語言學習輔導、原住民族文化學習輔導。

·    (六)112年度上學期增加低收、中低收同學餐費補助(與系所補助餐券擇一申請)。

  

三、申請時間

112年度第二學期璞玉發光獎助學金申請身份以及時間如下方所示

申請時間:1139月9日到10月1日

申請網址: https://www.surveycake.com/s/wvLlq

待申請時間截止後,將視申請內容回覆以及開啟相關輔導課程哦。

 

 四、聯繫窗口

教務處教學中心 林鈺蓉小姐,分機1091,信箱m9621021@email.ntou.edu.tw

 

五、核發獎助學金時間與方式:

1、助學金將統一匯入教學務系統之個人金融帳戶。

2、若繳交之作業未達標準,教學中心將保留核相關核發權利。

3、本項計畫經買需於當年底前核銷完畢,若無法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請領程序,恕不核發申請經費。

 

六、注意事項:

1、各項助學計畫實際補助人數依照經費調整,由經濟弱勢學生優先。

2、同學於錄取所申請項目後,如無不可抗力因素放棄執行計畫者,將不得再參與本計畫,並開放申請遞補同學。

3、請搜尋FB加入「NTOU璞玉獎助學金」,獲得更多相關消息。

 

七、申請所需文件:

 

身份資格

應檢附文件

1

低收入戶學生

具有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低收入戶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

2

中低收入戶學生

具有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中低收入戶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

3

身心障礙學生或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或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及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之特殊境遇家庭標準,官方核發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證明文件者(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

5

原住民學生

符合原住民身分法之原住民身分,且於戶口名簿或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載明原住民籍者及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

符合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請至生輔組查詢

7

新住民及其子女

指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其他國籍國民,與本國籍國民締結婚姻時,其身分為非本國籍國民者,或出生時其父或母一方為居住本國設有戶籍國民,另一方為新住民者。*須提供戶籍謄本及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8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之學生

(1)本人或扶養者之非自願離職或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

(2)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經導師與系主任同意之自述表,需具有相關文件方得申請。

9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

(1) 懷孕學生檢附孕婦健康手冊影本

(2) 3個月內戶籍謄本(具詳細記事)

教務處 教學中心敬啟